(通讯员 李怡)为推进绿色生态保护,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7月11日,长乐区检察院第三支部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益心为民话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前往位于长乐区潭头镇的福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参观学习。
闽江河口湿地公园位于闽江下游入海口处,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太地区候鸟迁徙途中重要的一处落脚站。
长乐区检察院的党员干部、职工深入湿地公园内部实地感受湿地生态环境,观察鸟类生活情况,观赏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并在湿地博物馆中学习湿地与鸟类的相关知识。
参观结束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游梅文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专题党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强调要重视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在检察工作中与相关部门交流协调,形成联动机制,更好地推动湿地保护工作。
此次党日活动,为党员干部提供了亲身体验,对促进公益诉讼监督意义非凡。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将用实际行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实现湿地生态保护的长效治理,为生物栖息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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